时间:2022-01-17 打印
随着社会老龄化问题的到来,农村养老问题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国家为应对快速发展的老龄化问题,大力发展了养老服务业,使得我国的养老问题得到了一定缓解。可是我国养老之难,最难的是在农村,农村养老与城市养老相比发展仍然滞后,供需矛盾突出,如何保证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是解决国家养老问题的一个核心。
在农村,为了提高生活水平,很多青壮年都选择外出打工,导致农村的留守老人越来越多,加之农村的养老保障水平也不高,所以很多农村老年人开始担心自己的养老问题,尤其是丧偶老人。如果是老两口都在,那还可以互相依靠,互相照顾,但是如果只剩下其中一个,加上子女不在身边,那么不论在生活上还是在精神上对于丧偶的一方都是一种打击。
现阶段,农村的养老模式基本还是家庭养老,基于道德要求和法律义务,家庭成员对老年人进行生活照料、经济支持等。但是家庭养老模式单一,存在很多问题,这就不得不让很多老年人担心自己是否能够老有所依。如何解决农村老人老有所养,度过幸福晚年是当前亟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农村养老问题的困境分析
1、传统观念弱化
我国长期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儒家文化中有一个最重要的观点是孝,而这种传统的“孝”成为了我国优良文化中的重要组成,对国人有着深刻的影响。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在我们启蒙教育阶段,老师就教育我们要尊重老人、孝顺老人。而这种传统的观念对于我国的传统家庭的行为规范起到了重要的约束作用。
我国农村长期以来有一个很严重的观念那就是:轻老爱小,简单来说就是农村人对老年人比较轻视、而对下一代比较看重。这种观念带来的结果在多种方面都有着明显的表现,比如在农村里面住的房子最差的、穿的最差的、吃的最差的肯定是老人。老人但凡有哪里做的不好的地方肯定会招来一顿骂的。在我国农村由于传统孝文化的缺失我们经常会看到不赡养老人、婆媳吵架、为了财产和老人决裂的这种情况比比皆是。
其次我国农村家庭结构发生改变,简单来说以前农村老人孩子比较多,养老分摊到个人身上的压力其实是非常小的。但是由于计划生育的推行、传统的家庭结构被彻底的打破,这个时候更多的家庭结构是“4—2—1”结构,这种情况下就意味着2个人要同时照顾四个老人。
而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大量的农村年轻一代他们因为买房来到了大城市,而老一辈对城市居住不能适应。而在传统社会中,一家人大多是居住在一块的,比如我国的北京四合院就是最典型的代表。由于这些因素的影响,加之孝道教育的缺位,实用主义、金钱至上的思想渗透到家庭生活中,家庭由往昔的以“孝”为本转为以子女为中心,出现了被叫做代际重心向下倾斜的 “重幼轻老”的现象。
血缘关系淡化,人们更倾向选择的人际关系是爱人、同事、朋友等,而对非个人选择的血缘关系。如父母、兄弟姊妹持淡化态度,这就带来了家庭伦理道德的日趋淡薄,影响了家庭关系的和谐,不利于营造敬老的社会氛围。而这种种情况下导致当前我国养老问题日渐突出。
2、老年人的供养受子女经济收入的影响
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来源主要来自于养老保险、自己收入和子女慰问三部分。养老保险金每年是固定的,自己的收入也是零零碎碎,这两部分刚好勉强够生活所需。但是,如果老年人有慢性病,那么生活单靠这两笔资金就很难支持的下去。而子女又都有自己的小家庭,如果子女经济收入可观,那就会给老人一些慰问金,如果子女收入不高,尚且可以供养自己的小家庭,那就没有额外的钱来给老人了。所以老年人的供养直接受子女收入的影响,缺乏稳定性。
3、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薄弱
目前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依然面临着供需不均的严峻形势。
一是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总量存在较大缺口。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总量达到20.4万个,养老床位775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5张,距离《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的“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40张”的目标仍有不小差距。
二是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供给覆盖范围有限。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共有注册登记的养老机构3.4万个、社区养老照料机构和设施6.4万个(其中社区养老照料机构8207个),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10.1万个。而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总量为64.3万个(其中:村委会53.3万个、居委会11万个),以村委会数量为基数进行估算,注册登记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照料机构和设施、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的覆盖率只有6.4%、12%和19%,“城镇化背景下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长期基于‘重城市、轻农村’的发展思路,各项养老服务资源优先向城市供给”,这表明农村养老服务仍存在着突出短板和不足。
三是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缺乏科学规划。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选址、设施选择、日常管护的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不足,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利用率比较低,导致养老资源浪费和养老需求无法满足的双重困境。
4、农村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能够切实提升,农村养老服务问题能够切实解决,关键在于农村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目前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依然面临着养老人才短缺和结构不合理的挑战,现有从业人员的规模和知识、年龄结构还不足以支撑老龄化社会对高质量多层次的养老服务的巨大需求。
一是综合型管理人才匮乏。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承担着日常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心理咨询等多重职能,对高层次复合型管理人才需求较高,但受制于地域、薪酬待遇、发展空间等因素影响,综合型管理人才在农村养老服务业中供不应求的矛盾仍将长期存在。
二是专业护理人员数量不足。受劳动强度大、薪酬待遇偏低、职业发展空间狭窄、社会地位不高等因素影响,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就业积极性不高,人员流动大,专业护理人员数量严重短缺。现有护理人员普遍存在着平均年龄大、学历水平低、专业技能不强等问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亟待提高。
三是农村养老专业人员培养后继乏力。目前从业人员主要以农村中年妇女为主,年轻人员普遍不愿从事养老服务行业,储备和发展年轻专业养老服务人员已刻不容缓。
二、对于农村养老出台的部分政策
1、湖南省印发的《关于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了湖南省农村养老服务的发展格局,提出了打造县(区)有“院”、镇(街)有“中心”、村(组)有“点”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构建布局完善、功能互补、统筹衔接、具有湖南特色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目标。
重点对完善兜底养老服务、加强基本养老服务、发展互助养老服务提出了要求。在兜底养老服务方面,赋予乡镇敬老院区域性养老服务和指导中心职能,将服务范围延伸至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和居家老年人;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在满足县域内失能失智特困老年人照护需求同时,可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低收费服务。在基本养老服务方面,制定并实施全省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优先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范围并重点保障。在互助养老服务方面,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等公共平台,或通过整合农村幸福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等设施,或利用现有闲置的校舍、老村部等,在建制村、较大自然村因地制宜配建互助养老服务设施;探索开展“时间银行”等为老志愿服务,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和志愿服务互助循环机制,积极为高龄老人和居家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送餐、助洁和心理慰藉等志愿服务。
2、山东省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养老工作的指导意见》,着力解决好农村老年人生活照料、就餐就医、失能照护、社会参与等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意见》从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基本服务制度等8个方面,提出推进农村养老的27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党对农村养老工作的领导。《意见》提出,各级要将农村养老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基层社会治理重要内容,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县要建立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相适应的领导体制,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督导检查;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村级党组织要加强党建引领,将农村养老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内容,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二)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主要是五个方面的制度:一是完善特困老年人供养服务制度,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实现应养尽养、愿进全进。二是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确保规范及时足额发放。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经济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四是健全留守老年人巡访关爱制度,逐一明确帮包责任人,落实关爱服务措施。五是加快推进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要求2025年底前16市全面建立制度。
(三)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意见》提出,健全覆盖县、乡、村、家庭的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县级层面,每个县至少建有1处以提供失能特困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敬老院。乡镇层面,积极发展具备集中供养、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农村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村级层面,大力发展农村幸福院等为老服务设施。家庭层面,支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家庭养老床位”。
(四)强化家庭养老基础作用。一方面,积极督促赡养人依法履行赡养义务,鼓励各地设立孝德基金,组织开展“五好家庭”“最孝儿孙”“最美儿媳”等选树活动,培育孝亲敬老良好社会风尚;另一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开展公益性养老护理技能培训,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
(五)大力发展互助养老服务。一是支持农村幸福院完善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单独或依托农村幸福院建设助老食堂。二是充分利用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站、养老服务机构等阵地平台,以高龄、独居、失能、留守老年人为重点,实施系列志愿服务活动。三是支持公益慈善组织开展定向募捐、慈善信托等公益慈善活动,实施扶老助老服务项目。
(六)提升养老机构照护服务能力。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增强护理服务功能,提升照护服务水平。
二是按照“宜公则公、宜民则民”原则,推进敬老院社会化改革,促进服务质量提升。
三是鼓励专业养老机构连锁化、规模化、跨地域托管运营敬老院、农村幸福院等设施,推进专业服务向农村延伸。
(七)提升医养康养结合水平。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积极推广乡镇卫生院、养老院“两院一体”模式,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对乡镇卫生院开展养老服务的,与养老机构同等享受资金补助政策。
二是鼓励医疗机构建设支持农村医养结合的远程医疗服务中心,重点在急救、慢病干预、健康指导等方面为农村养老提供支持。
三是鼓励医疗机构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提供居家医疗服务。
(八)健全发展要素保障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强化系统思维,统筹构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整合资源,城乡联动,整体解决农村养老难题。
二是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布局规划,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用房发展养老服务设施。
三是将农村养老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级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福彩公益金项目申报工作中,对农村养老项目予以倾斜。
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聚焦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质量提升、政策保障支持,提出了加快构建家庭履责、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相结合,专业服务与互助养老相协调,城乡统筹、覆盖全体、分层分类、公平可持续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总体目标。
根据《方案》,全市将健全区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平台。在区县(自治县,不含渝中区、两江新区,含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推进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每个区县至少建设1所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在乡镇,推进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和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在村分类设置互助养老点。还提到全市将健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网络。到2022年,全市每个村设置1个兼具日间照料、康复理疗、休闲娱乐、紧急救援等功能的互助养老点,并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养老助理。每个村民小组组建1个互助服务小组,向农村老年人提供定期巡访、结对帮扶、紧急救援等服务。
三、农村养老困局的应对建议
1、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营造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在部分农村地区,还存在子女不尽孝,常年既不给予老人经济上的赡养,也不给予行动上的关怀,将老人的养老问题直接推给政府,从而出现老年低保群体的现象。对于此种现象政府既要做好宣传引导,也要在一些政策法规上出台办法,对不赡养老人的行为纳入个人征信,限制其相关惠民政策的享受,限制个人高档消费。
2、梯次配套设施,多元化养老。
一是结合乡村振兴,进一步完善日间照料中心功能,探索建设农村老人集中居住周转房,让子女经济负担能力有限,不愿意离开故居的老人在村集中生活,相互照应,享受村级娱乐、医疗。
二是支持民间养老机构的发展,进一步降低养老成本,让更多的老人能够享受高质量的养老服务。
三是推行医养结合模式的发展,老年人多有慢性、季节性疾病,在医养中心既调养了身体也实现了舒心养老。
3、健全关爱体系,实现老有所爱。
一是落实村小组长、网格员定期走访独居老人,关注身体状况,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
二是完善提升村卫生室的功能,落实镇村医生到户巡诊。建立联村连片卫生室,实现老人伤风感冒不出村,一般就诊不出镇,全面保障老年人病有所医。
三是探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组建以志愿者、三方机构人员、政府工作人员为群体的养老服务团队,给予农村老人日常理发、卫生整理、房屋整修等居家照料服务。
4、加强农村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一是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培养横跨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保健等学科的“一专多能”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二是完善职业培训机制。持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面向从业人员开展常态化的职业技能进修培训,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和服务能力。
三是积极拓宽就业渠道。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形式,增加养老服务相关岗位。引导支持社会志愿者积极参与养老服务,拓宽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来源。
四是加大相关宣传,提升从业人员社会荣誉感。引导鼓励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树立终身从业的理念,完善职业发展规划。开展各类荣誉称号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先进感人事迹,树立先进典型,构建“养老、敬老、孝老”的社会氛围,为促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良性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