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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 应急管理部部署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时间:2022-12-06  打印

国务院安委办 应急管理部

部署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年终岁尾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在全国部署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复杂。切实增强做好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预防为主”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迅速组织深入研判形势、科学评估风险,找出最不放心的区域、最薄弱的环节和最突出的问题,不断深化高风险场所综合治理,持续抓好低设防区域火灾防范。坚决防范化解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集中力量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坚持分类施策,落实差异化监管,建立并落实部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方案、责任。严格落实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安全管理,严格资格、用工、工具、现场管理,对无证操作、违规作业的,既要依法处罚违规操作人员,也要严格依法处罚用工企业、施工单位。

通知要求,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及时清理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生命通道”的障碍物,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排查、坚决清理拆除餐饮住宿等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问题,依法查处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等违法行为,集中治理高层住宅、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停放占用、设置障碍物等行为。迅速开展消防执法行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火灾多发的行业领域和隐患严重的单位场所提高抽查比例,核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法定职责落实情况,强化行刑衔接,实施联合惩戒。广泛开展火灾案例警示和宣传教育培训,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指导社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单位内部、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发动基层力量引导居民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提高群众防火安全意识和疏散逃生能力。全力做好冬春季节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气象等部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多部门综合演练、本地区消防水源普查、高风险场所消防设施设备测试检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恶劣条件下的熟悉演练和装备物资储备,提前做好应对措施,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科学高效实施救援。

通知明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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