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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整改

时间:2021-12-09  打印

养老机构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

(四)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五)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六)对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并依法执行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决定,火灾隐患整改完成后应及时复函送达消防救援机构;

(七)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并整改;

       (八)对于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县级消防救援和民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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