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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案例】分公司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行为被罚五万元!

时间:2022-08-15  打印

广东珠海市香洲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当地一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分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以下问题:

1、工作场所面积少于200平方米;

2、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不符合规定;

3、注册消防工程师少于2人;

4、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少于6人;

5、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

存在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的违法行为,违反《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决定对该分公司处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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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即使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总公司符合从业条件,分公司不符合有关规定却从事有关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将视作违法行为会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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