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13 打印
在说正题之前,大家首先要明确“养老机构”这个概念。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养老机构包括营利性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大家注意,与以前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相比,将“集中居住”修改为“全日集中住宿”、将“照料服务”修改为“照料护理服务”。“全日集中住宿”的表述,区分了养老机构与日间照料机构、老年人住宅等;强调养老机构的护理服务,主要是为进一步强化养老机构主要面向失能老年人服务的发展方向。另外,概念中还增加10张以上床位数的规定。
搞清楚这一点,我们再来具体说说开办一所养老机构都有哪些关键环节,这些环节有都要哪些关键要求,怎么做才能不出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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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必搞清楚建设与备案流程
先说新建养老机构的审批报建流程。
1.投资项目审批报建手续
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为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4个阶段。
(1)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阶段工作。
(2)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牵头用地审批阶段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林审核、用地规划许可等。
(3)城乡规划部门负责牵头规划报建阶段工作。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
(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施工许可阶段工作。主要包括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
凡是符合已经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不再对区域内具体养老投资项目进行交通影响、水影响、地震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审查。
2.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续
竣工验收阶段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
3.养老服务机构法人登记手续
项目建成后,投资(运营)方可在工商部门登记“营利性养老机构”,可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对已经在其他地方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得要求其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设立子公司。投资(运营)方也可在民政部门登记“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纳入养老机构统一管理和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建设完工后,就该走备案流程了。
按照2020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要求,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
关于备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办法》里说的很明确:
(1)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同级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
(2)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备案申请书、养老机构登记证书、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要求的承诺书等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备案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养老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信息等;
②服务场所权属;
③养老床位数量;
④服务设施面积;
⑤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我们以贵州省安顺市为例,来看看养老机构备案的具体流程及所需准备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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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必做好老人入住的管理
首先,一定要对老人开展入住评估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对老年人的身心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照料护理等级。
一般来说,成熟的入住评估流程老人入住评估流程一般如下:
1家属提出入住申请。
2评估员与家属沟通调整、确定评估日期,通知评估小组成员。
3确定评估场所,长期卧床的老年人,进行床边评估;能坐轮椅的老年人,到评估室进行评估,准备好桌椅。
4资料准备:老年人入住申请表、体检表、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老年人能力评估表。
5评估当日,至少有一名家属在场,填写老年人入住申请表、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
6社工行精神状态、社会参与的评估、医生行感知觉与沟通的评估、理疗师和护士行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评估。
7评估员确定老年人护理等级。
8护士根据老年人护理等级制定护理计划,指导护理员进行日常护理。
在入住评估时会用到很多评估表单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老年人入住申请表、体检表、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老年人能力评估表。这其中,老年人能力评估表建议使用国标《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这份新的国家标准目前正在民政部官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其次,一定要签订服务协议
养老机构应当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由于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众多,涉及的事项积极繁杂,所以为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必须要有一份合法、严谨、详细的服务合同。
近几年来,民政部及各地方都发布了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我们推荐北京市民政局的这份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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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必设计好服务内容
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要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同时应当为老年人家庭成员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提供便利,为老年人联系家庭成员提供帮助。另外,《管理办法》鼓励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者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等服务。
这些服务项目应该怎么做?2018年1月份,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正式发布。这份《基本规范》规定了养老机构服务的基本服务项目、服务质量基本要求、管理要求等内容,是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管理首个国家标准,也是养老机构开展为老服务的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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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必做足管理功课
大家都知道,养老机构经营的好不好,主要看管理工作是不是到位。对于一个养老机构尤其是目前普遍存在的医养结合型机构来说,管理到底要管什么?都包含哪些内容?我们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制定出台的《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梳理出养老机构尤其是医养结合机构在运营管理方面,具体要做好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明确医养结合机构的基本要求,包括机构设置、科室设置、设施设备配备等要求。
二是明确养老服务管理要求,医养结合机构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照护评估等方面的养老服务管理制度,并加强质量管理。
三是明确医疗服务管理要求,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护理服务管理、医疗康复服务管理、安宁疗护服务管理、感染防控管理、传染病管理、用药管理、病历管理。
四是明确医养服务衔接管理要求,包括服务有效衔接和信息化管理。
五是明确运营管理要求,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行政办公管理、后勤管理、档案管理、外包服务管理、签约及投诉管理、收费管理。
六是加强安全管理,包括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安全巡查管理、出入与人身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财产安全管理、信息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与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