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作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这个岗位的风险本身是很小的,如果说有风险,那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消防部门来检查,或者上级部门来检查,消防控制室几乎是必查部位(场所),单位的领导也陪着,一大帮人,这个时候,人家问的问题,咱答不上来;人家让咱操作,咱不会。这就尴尬了,自己难受,领导的脸也难看,说不定还要罚单位的钱,检查人员走了,估计咱也得喝一壶啊。
案例1,
一是,不小心操作错了,或者有什么情况没处理好,结果消防设施给损坏了,或者漏了一地的水把东西给泡了,单位领导也就不开心了,搞不好得扣工资。
二是,发生火灾了,不会操作,消火栓泵没启动、消防设施没打在自动状态、没打119电话、没启动单位灭火应急预案,总之,没弄好。轻的,可能被消防部门罚款、拘留;重的,比如死了人、直接经济损失(烧毁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超过50万了,那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刑坐牢。
例子:行政处罚,拘留
案例2
2019年12月16日6时54分,长沙芙蓉中路同发大厦24楼公寓发生火灾,此次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15平方米,除起火源头2407房外,紧邻的其他4间房均受损严重,过道、天花板破损,墙壁被熏黑。经调查,物业公司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私自离开值班室。该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魏某武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案例3
2018年8月8日凌晨0时许,深圳华强广场D座24楼一住户家中着火,该户堆积在室内和阳台上的大量电子配件被烧。因事发凌晨,住户睡得太沉,没有察觉到房间起火。所幸屋内安装的烟雾报警器发出警报,将火情信号传送至物业消防值班室。消防控制室的一名值班人员接到信号后,在住户门口敲门近半个小时,在没有确定屋内是否有人及是否发生火灾的情形下,该名值班人员没有及时报警。着火后,住户被浓烟熏醒,自行打开房门逃生。当地的华强北派出所依法对物业经理、消防控制室值班员等三人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4
2018年7月9日21时许,深圳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梅林医院)七楼楼顶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5平方米,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约8万元人民币。7月12日,派出所对医院物业管理负责人胡永胜、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罗建伟处行政拘留十日。
案例5
例子:刑事处罚,判刑
案例6,强烈推荐看一下
2015年2月5日,惠东县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发生火灾,造成17人死亡,2名群众、4名消防队员受伤,过火面积约38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173万元。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洪伟松出控制室,用绝缘棒勾其中一个变压器的电闸,把电闸打下,导致消防设施全部瘫痪,被判刑4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