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6 打印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指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24小时值守的消防控制室不是摆设 一旦发生险情 若无人值班或操作人员不熟悉 就无法第一时间发现灾情 从而失去最佳的处置时机 后果不堪设想 来源:中国消防救援 警示案例 5.2 消防控制室值班时间和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实行每日24h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b) 每班工作时间应不大于8h,每班人员应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应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本文略 )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每2h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火警或故障情况。 c) 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其他消防设施及相关设备如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在火灾情况下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5.3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a) 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应以最快方式确认。 b) 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c) 火灾确认后,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d) 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 5.4 消防控制室的安全管理信息、控制及显示要求满足GA 767(升格为GB 25506)的规定。 4.2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4.2.1 消防控制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实行每日24 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b)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应符合GB 25201的要求; c)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 d)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4.2.2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应急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a)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b)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应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应说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c)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并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